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