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二条有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省、市(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一定专业领域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