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第三十条已修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必须确定并且标示密级,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保密。属于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统计资料,非经统计调查对象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