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