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