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体育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在工间、工余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支持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全民健身条件。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