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