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级国家机关需要改变自治县县属企业的隶属关系,应当征得自治县自治机关的同意。

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