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八条已修改公共汽车线路的开辟、调整应当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发展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告,听取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