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修改经批准的《城中草原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因保护和管理工作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批准权限和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