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已修改控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新都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台地公园及草原文化旅游产业园规划设计》和《城中草原保护规划》,按照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