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