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以社区、农牧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残疾预防体系。残疾预防体系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