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用水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防腐业务的,必须符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