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政府和社会预防第二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教育功能的单位在寒暑假期间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为贫困、单亲或者失去父母、父母外出务工等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教育资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