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征用、划拨和占用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