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对拒绝、阻碍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