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镇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镇房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维护房屋、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