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第十一条有效村镇总体规划,指乡级行政区域内村、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村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内集镇、村的布点、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交通、供电、邮电、给排水、商贸市场、教育、环卫、绿化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主要工副业生产基地的分布和主要公共建筑设施的配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