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未知(-1)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在规划文本和图件中明确显示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和位置。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