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