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其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