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全省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1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