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一)微型货运出租车未按照规定统一编号、漆色、标志的;(二)人力车未按照规定装载货物的;(三)微型货运出租车、人力车未按照规定地点停车待租的;(四)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未着行业标志服营运的。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