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道路货物运输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和安全、经济、方便、快捷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