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四章 货物运输辅助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从事搬运装卸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质量。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的搬运装卸,应当备有专用工具和防护设施。搬运装卸经营者不得强装强卸,不得干扰他人从事合法搬运装卸活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