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