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章 执法程序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缴款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罚款后,当事人对处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缴款之日起六十曰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