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健康文明,禁止从事具有淫秽、伪科学内容和其他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活动。体育经营活动中禁止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