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会议决议、决定的公布和执行第四十条已修改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常委会分别通知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并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必要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