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标志的,由交通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不遵守施工现场秩序,损坏施工路面及其设施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