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凡与公路接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出入口,建设单位应按公路管理规定和公路技术标准,修建边沟或其他排水设施。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