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和航道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浏阳河沿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河道、航道的整治,保持河道、航道完好和畅通,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做好河道、航道清障维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浏阳河的河道、航道设施。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