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在浏阳河内取水,应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取水许可证。下列情形免予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一)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的;(二)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取水的;(三)保证矿井施工、生产的安全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必须取水的;(四)消除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必须取水的。取水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