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章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第四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信访局是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