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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秘书长和秘书长会议

第四十三条

有效

秘书长应定期召集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信访局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机关的重要工作情况,听取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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