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三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定期召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