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三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