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