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