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八条已修改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