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