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妨碍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