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维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并对维修质量负责。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