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资源综合利用应当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经济相结合,做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