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及奖励。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