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时,须交验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9月1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