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自治旗行政区域内暂住的外来人员。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9月1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