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决策和咨询机制,加强软科学研究。在制定与科学技术有关的计划、政策和措施时,应当通过咨询论证的方式,听取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的意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