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